當檢控主任有立場…… - 高慧然

當檢控主任有立場…… - 高慧然

網上發起十八區遍地開花示威,各區爆發多項衝突。其中星期六下午在長沙灣,一名女途人突然出手,扯掉示威者臉上的面罩,引起後者反抗。該名女途人後來被示威者推跌在地。

不講不知,這名看來似無知大媽的女途人,原來大有來頭,被踢爆是九龍城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律政司在回應記者查詢時指,「律政司一名法庭檢控主任職系的同事昨日遇襲受傷,現正了解,不適宜進一步評論,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都不應該訴諸暴力。」

事件非常有趣,一個法庭檢控主任,有其個人立場,絕不中立,這個人,還適宜從事這份職業嗎?抑或港共治下,法律已成為維穩工具,成為鞏固政府統治的工具,只有立場跟政府一致者,才適宜從事這份職業?

一個法庭檢控主任,遇到立場不同的人,不是採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是訴諸暴力,在街頭挑起事端,主動出手,先撩他人,碰觸他人肢體,撕扯屬於他人的私人財物。這種人究竟是知法犯法,還是視法律為無物,不習慣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習慣了用拳頭、用暴力解決她看不順眼的人、事、物?這個人,是真的法庭檢控主任嗎?

六月以來,香港街頭每天發生不可思議的事,法庭檢控主任不像法庭檢控主任、警察不像警察、律政司司長不像律政司司長、特首不像特首……不正常成為常態。法庭檢控主任像無知大媽,好像也滿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