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賣員連番車禍 官指應獲勞工補償

台外賣員連番車禍 官指應獲勞工補償

台灣近日接連發生兩宗食物平台外送員(俗稱外賣仔), 駕電單車送貨時發生車禍致死,勞動部昨對發生車禍的foodpanda和Uber Eats作專案勞檢,經認定兩公司與外送員所訂定的合約內容,雙方具有僱傭關係,僱主應依照勞基法予以職業災害補償;如不提供勞工出勤紀錄,最高可重罰17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45萬港元)。

三天兩死揭職安問題

其中一宗外送員車禍發生在雙十節深夜,桃園市foodpanda一名外送員的電單車與小貨車相撞,因傷重不治;前日晚上,Uber Eats一名外送員送外賣時,遭後車追撞重傷送醫不治,三天兩宗的外送員重大車禍,也撞出外送員職安問題。台灣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昨到立法院被議員質詢時表示,昨日已對發生車禍的foodpanda、UberEats專案勞檢,其餘平台業者在兩周內完成勞檢。職安署指出,根據檢查結果foodpanda和UberEats對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不接單要24小時前回報公司,外送員要穿制服,保溫箱和電單車也有一定程度塗裝,代表雙方「應該有僱傭關係。」鄒又表示,兩公司要負僱主責任,但他們昨日都拿不出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紀錄,如果近日再不提供或提供不明確,屬於「情節重大」,依《勞動基準法》最高額可以分別罰30萬、100萬、45萬元,合計1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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