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舉黃旗不當 律師:應報警

軍人舉黃旗不當 律師:應報警

【本報訊】政府強推蒙面惡法,大批市民上街對抗暴政,前晚有示威者用雷射筆照向駐港解放軍的東九龍軍營,當時有身穿軍服的疑似解放軍在軍營建築物高處舉起黃旗,並開咪警告示威者「後果自負」,是駐軍首次針對示威人士作出警告。有法律界人士指,解放軍此舉不尋常,認為一般情況下,應交由警方處理。

寫明「不干預香港事務」

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表示,若證實舉旗及作出口頭警告的人士為駐港解放軍,「呢個做法係好唔尋常」。他指出,今次是本港首次有解放軍在駐守範圍向示威者作出直接的警告,在一般情況下,應交由警方處理,指《駐軍法》寫明「香港駐軍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強調駐港解放軍主要職責是保衞香港,認為解放軍今次舉動是不妥當,「如果有人來侵略香港,佢梗係要保護香港,唔係對示威者嘅挑釁行為作回應,比較適當嘅做法係報警處理……如果示威者只係示威、冇去破壞軍事設施,本身香港政府可以處理到,佢哋(駐軍)係唔應該出手。」

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認為,駐軍舉旗不是單純警告,做法不尋常。她擔心若政府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或有機會實施全國性法律,甚至用《駐軍法》出動軍隊,提醒各方需要謹慎克制。她又稱,需要留意《駐軍法》第29條,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身上。

《駐軍法》第8條訂明「香港駐軍人員對妨礙其執行職務的行為,可依照在香港特區實施的法律的規定採取措施予以制止」。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解放軍需解釋目前是執行何等法律,包括公開解放軍旗幟的顏色及種類是否與警方一樣、甚麼時候會舉旗,以及高舉不同旗幟後,會使用甚麼武力。

《蘋果》記者昨到東九龍軍營外圍,近路旁被人噴漆「You can't kill us all」,軍營門口有兩名軍人駐守,其中一人持槍站崗。
■記者譚靜雯、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