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間接觸發延續多月逆權運動的台灣行李藏屍案疑兇陳同佳,目前正在壁屋懲教所服刑,消息指出,他將於本月23日刑滿出獄。懲教署回應稱,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透露在囚人士的個人資料。港府由始至終,一直未能採取有效方法,將陳同佳遣送至台灣接受謀殺案審訊。
港府未採送台受審建議
去年2月,當時19歲的陳同佳與懷有身孕的女友潘曉穎前往台灣旅行,其間殺害了潘曉穎,並以行李收藏死者屍體棄置。案件揭發後,陳同佳已逃回香港。由於台港之間並無引渡協議,香港警方只能以洗黑錢罪控告他處理死者財物,僅判入獄29個月。律政司在庭上透露,陳同佳曾在警誡下承認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傳媒昨引述消息指,陳同佳將於本月23日刑滿獲釋。
本案促使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把原來與香港沒有相互移交疑犯安排的中國大陸、台灣及澳門,納入「特別移交逃犯安排」,引起港人甚至國際社會疑慮,擔心修例一旦通過,等同把中國的法律帶到香港,嚴重威脅香港的人權、法治及自由。
台灣政府曾多次呼籲港府考慮以不同方式把陳同佳移交台灣受審,但港府迄今未有採納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