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13「光復上水」反水貨客遊行,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推警員的頭盔,被控襲警和非法集結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2月4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陳稱昨午從粉嶺港鐵站步往法院期間,遭三至四名戴帽、戴口罩和墨鏡的南亞裔男子用大電筒施襲,導致耳背近後腦和臀部受傷。
被控推士沙頭盔
陳無奈指,香港的情況就是「邊個拳頭大就可以生存落去」,又引述美國第三任總統Thomas Jefferson所言,「自由之樹要由愛國者和暴君的血來澆灌」;若希望香港的自由之樹得以開花結果,港人必須團結和勇敢對抗暴政,「只有眼前路,沒有身後身」。
現年29歲的陳浩天,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兩罪。控方透露當日遊行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惟下午4時50分左右,約有100名示威者在新運路集結並霸佔道路。及後有四名便衣警到場截查示威者,但遭約十名示威者尾隨,其間被告推了一下警署警長陳國深的頭盔並退後,四名便衣警及後遭多人襲擊。
陳准以一萬元保釋,並可於9月27至30日、及10月2至3日離港。除上述兩段離港日期外,他須遵守凌晨12時至翌早6時的宵禁令。
案件編號:FLCC43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