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經綸】用創意搞房屋 - 文廸晞

【廣告經綸】用創意搞房屋 - 文廸晞

唔講可能唔知,香港房委會成立於1973年,廉政公署則是1974年成立。當時香港經歷六七暴動,百廢待興。政府絞盡腦汁,致力回應市民基本要求——住屋和法治。

事隔四十多年,我們的政府在土地政策依然墨守成規,repeat又repeat,到底還真的奏效嗎?香港唔夠地,就係人都知,所以不斷提出要填海、收郊野公園、發展棕地、開發新發展區、重置葵青貨櫃碼頭等等。唔係山旮旯咁遠,就係「百無之地」,等政府發展得嚟,可能已經係下幾代的事,正所謂今日唔知聽日事,問你點等?然而,偏偏卻有好多人仍然以為只要有地,就等如有樓。

剛剛新世界3.0鄭志剛話撥三百萬呎地建設社會房屋,其中一項計劃是與社企「要有光」合作建設「光村」。雖則第一期伙數得一百伙,但不得不承認,這種由光房進化至光屋,再昇華至光村的房屋實驗,的而且確比政府所做的更加實際和落地。而且計劃強調關注有小朋友的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如何幫助解決切身需要的這個心思,正正亦是政府房屋政策之中嚴重缺乏的。

今時今日,喺香港生活,絕非單純食得飽、穿得暖、有瓦遮頭就足夠。新生代仲要講求創科及教育配套,除咗要職業配對幫助就業,更要幫助他們由低技術階層「升呢」,唔係是但畀間劏房公屋佢哋住就問題解決兼皇恩浩蕩。

搞房屋搞來搞去淨係識得呻無地,完全毫無創意,姑勿論可唔可以借呢招洗底,扭轉多年來地產霸權形象,但至少夠膽識在亂世殺出一條血路,比起政府和政黨起碼肯嘗試、敢開創。我們不如一齊放長雙眼,睇吓鄭志剛呢場實驗光村,能否變成「光廈」,甚至「光區」,為香港人帶來真正的光明。

文迪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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