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購成潮流,買家為節省運費,都會選擇集運。不過,消委會去年接獲243宗集運投訴,主要涉及運費計算不清晰、濫收附加費、送遞延誤、貨品在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等。有投訴人被指貨品超標三厘米,被坐地起價加收附加費200元;更有投訴人貨品寄往中轉倉後音訊全無,最終逾三個月才收到。
投訴人梁先生早前委託A集運公司從內地託運貨品來港,並支付運費173.7元。但翌日職員來電,指貨品長度超出標準三厘米,要求他支付附加費200元,否則貨品將退回賣方。梁先生不滿付款時沒列明附加費,質疑A公司指體積過大的說法含糊,惟急於取貨,只好就範。
貨品寄錯倉 延誤三個月
收貨後,梁先生自行量度包裝尺寸,發現根本沒超出體積標準,於是將有關照片傳送予A公司,並向消委會投訴。A公司隨即回覆會安排於兩天內退還附加費。
另一投訴人李小姐於美國購物網站購物,付款後將貨件送往B集運公司位於美國的中轉倉,再集運到港。事主等候近一星期,網上系統仍未顯示運送資訊,於是向B公司查詢,才發現貨品錯派至另一中轉倉。投訴人重申送件地址是依照B公司網站所載而填寫,質疑另一中轉倉為何會簽收不屬於其客戶的貨品,但B公司未有正面回應。投訴人苦候近一個月仍未有答覆,於是向消委會投訴。
B公司其後聯絡李小姐,要求提供購物證明以取回貨品。惟李提供證明後,B公司卻未跟進,消委會再次介入,B公司解釋購物網站委託的速遞公司,誤將貨品送往另一中轉倉。輾轉逾三個月,李才收到貨品。
消委會去年接獲243宗集運投訴,今年首半個月亦有76宗,主要涉及貨件延誤或遺失。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宜事先了解集運公司對貨品體積及尺寸的規定、運費計算方法,以及細閱集運公司為延誤派送、遺失及貨件破損等情況訂立的條款。
■記者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