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噚晚喺深水埗鴨寮街買觀星筆後,即被五個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聲稱休班嘅探員截查,以涉嫌藏有「雷射槍」呢種攻擊性武器將佢拘捕,做法引起社會譁然。
而民主黨前晚就發現,原來警方口中嘅「雷射槍」曾出現喺民建聯上年11月一張海報(左圖)上,指民建聯去年搞一個叫「室內鐳射槍對戰」活動,更寫明歡迎18至35歲人士參加。民主黨力促警方立即追究及拘捕民建聯相關人士,仲tag埋「香港警察」嘅facebook專頁,但未見警方回覆。
有網民又發現,民建聯沙田社區主任陳壇丹今年6月出過海報,力促穗禾苑管理公司要添置雷射筆去驅趕滋擾居民嘅猴子。有網民話根據警方前晚執法標準,係咪應該拘捕埋呢位教唆人買雷射筆嘅民建聯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