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農地非法改建住宅

出租農地非法改建住宅

除了炮製貨櫃屋,亦有公司出租農地予人興建貨櫃屋居住。有李姓地主聲稱自己在元朗、八仙嶺、貝澳一帶,擁有十幾萬呎農地,不但可以用作耕種,更適宜度假居住,對於農地不可違法改裝貨櫃屋作為住宅,絕口不提。

「與政府部門相熟」

同時,他又指自己「瓣數多多」,並與多個政府部門相熟,近日正忙於協助政府部門,進行有關大埔龍尾人工沙灘的規劃。「本身仲有一幅地喺龍尾海邊嗰度,𠵱家已經放咗五個櫃,農地嚟嘅。一邊同政府一齊整遊艇俱樂部,另一邊可以考慮租畀你起貨櫃屋度假,嗰幅靚地嚟,人哋求我,我都租唔到多畀人呀。」惟他不安排實地考察,記者無法確認。

而根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單於2018年有約4,200宗懷疑未經批准構築物的投訴,當中約2,700宗佔用政府土地,約1,500宗為私人農地上搭建未經批准的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