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揭發,時富商品及時富證券在未得客戶同意下,利用客戶款項支付客戶主任的每月佣金回扣,及用於應付追繳保證金等,令客戶款項承受不必要的風險,故遭證監會譴責及分別罰款490萬元及140萬元。 證監會發現,時富商品為了方便運作,在2009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約180次從客戶帳戶轉出約4,400萬元,以向客戶主任支付每月的佣金回扣。每次轉帳所涉金額介乎24.9萬元至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