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先生終於結束牢獄生涯,開始過他期待的寧靜退休生活,跟太太喝咖啡「傾偈」,到教堂參與彌撒,到公園或野外觀賞花鳥蟲魚等。他離開瑪麗醫院羈留病房後會見記者,被問到UGL案件時表示自己不想作比較,以免勾起怨恨與憤怒。曾蔭權先生還說:「以前心裏有啲嬲,有啲怨恨……用好大努力將佢掃除晒,靠念經、靠上天保佑,所以而家我冇諗呢啲思維。」
夠證據控梁振英
曾先生說得相當有技巧,沒有直接跟梁振英的UGL案比較,但字裏行間以至個人經歷都很容易讓市民看到種種不公不平,反映出曾先生過去幾年如何被敲骨抽髓,梁振英則如何逍遙自在。曾先生從事公職超過四十年,盡心工作及為市民服務,任特首期間成功通過特區成立以來唯一一次政改,讓社會呈現較融和的局面。
此外,他努力確保香港財政穩健,成功在亞洲金融風暴擊退大鱷,又引領香港應對金融海嘯。可這位盡責盡心的公職人員離任後卻被檢控部門窮追猛打,以鐵鏈纏身羈押,還得散盡千萬家財為自己討公道,爭清白。即使現在已在鐵窗度過近一年歲月,官司仍未終結,五月還要面對終審裁決,曾先生心有怨憤不平其實理所當然,能靠宗教力量化解算是有過人的領悟。
回看梁振英的UGL案,涉及的利益超過五千萬元,梁振英由始至終沒有申報,要不是被他人揭破梁振英根本不會公開。到現在案件揭發多年,各種事實、資料仍是不清不楚,沒有大白於市民眼前,廉署的調查報告不公開,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則沒有權力向有關公司及證人索取資料,作為當事人的梁振英更是拒不合作,以至各種疑團始終解不開。
本來,最能展現案情嚴重性及真相,最能確保在UGL案中彰顯法律公義於人前是由律政司提出公訴,再透過公開法律程序處理。事實上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單從公開資料已有足夠表面證據提出檢控,再讓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序澄清案件的疑點,確定梁振英有否行為失當。
鄭若驊睜眼說謊
可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UGL案卻輕輕放過,以證據不足為理由作出不檢控的決定,令UGL案件的真相塵封地下,讓梁振英毋須為他的不當行為負責,可以繼續當他的國家領導人。鄭若驊在解釋不檢控決定的時候除了不時翻白眼露出不耐煩的模樣,除了語焉不詳外根本沒能提出甚麼有力的解釋,並且胡亂扭曲長期行之有效的檢控政策,不按慣例在作決定前先諮詢獨立法律意見,還振振有詞的說只有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的案件才會外聘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其他情況下不會如此做。昨天,她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疑時再重複類似的話。
可是,這明顯是睜眼說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早已指出,過往涉及政府高層官員或政治敏感度高的案件,律政司都會在作檢控決定前外聘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例如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案,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案件等。梁振英身為特首、收取商業機構5000萬利益沒有申報是涉及政府最高層的重大政治案件,律政司更有必要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檢控,以示沒有偏袒。
偏偏鄭若驊卻不按行之有效的常規辦事,肆意扭曲檢控政策為自己開脫,有關做法不但不專業,更充滿偏袒不公的意味;還令UGL案的謎團永遠難解,令刑事檢控決定的公正性受到重大的損害,也讓梁振英毋須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負責。
曾先生不想跟梁振英及UGL案比較,公眾卻心鏡清明,清楚感到曾先生的怨恨與梁振英不該有的逍遙。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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