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ir偷食,唔使你教 - 馮睎乾

阿Sir偷食,唔使你教 - 馮睎乾

保安部一名已婚警司,日前被揭發用公帑租「安全屋」,跟一個在建築署任職測量師的人妻偷食。常言道「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的確是至理名言。普通市民如我,怎懂得教你用「線人費」支付爆房錢那麼有創意呢?偷食偷到出公數咁霸氣,呢位阿Sir簡直前途無可限量,即使做不成警察,也可考慮去工聯會開班,課程名稱都幫你諗埋:不叫「免費爆房攻略」,就叫「員工福利DIY」,請二擇其一。

有人問:警司高薪厚職,怎麼連雞碎咁多的爆房錢也要慳?你不出動安全屋,大不了是婚外情,根本不會見報。我猜,箇中或有兩個原因。第一,搞嘢戴安全套,是為了安全;偷情去安全屋,是為了驚險。癡男怨女,天雷勾動地火,越犯禁就越刺激,越刺激就越有趣:偷人妻之餘,再偷人屋,不是雙重刺激嗎?阿Sir這套偷情攻略,早被古書一語道破,「偷來的水是甜的」(mayim-g'nubim yimtaqu)──那部古書,叫《聖經》。

有情人終成眷屬,但偷情人多數一鑊熟。世上沒多少齣《西廂記》,大家演的不外乎《肉蒲團》,只是當局者迷,往往樂極生悲。阿Sir偷用安全屋,除了增加情趣,應該還有另一原因。阿Sir以公帑爆房,就像當年克林頓總統解釋他為什麼與萊溫斯基偷情一樣:「只因為我能夠。」(Just because I could)阿Sir有權力公器私用,於是他就做了,就是這樣簡單。試想一下:若非女方丈夫懷疑家有帽事,派私家偵探追查,根本就不會有人拍下照片令事件曝光,而公眾也將永不知道,阿Sir用納稅人的錢來偷食,原來不費吹灰之力。

今時今日,香港市民不知情的事太多了。當然,既說市民不知情,或許真相也不是這樣。我們為了保持公平公正,必須採用「梁振英視角」(in CY's eyes)來看世事。梁振英視角簡稱「C眼」,表示用存疑的方式來洗刷嫌疑,或者說,用最正面的語言來形容最負面的事件。

假如有哲學家願意跟進研究C眼,也許它可演變為一種哲學方法,媲美「笛卡兒懷疑」(Cartesian doubt)。正如梁振英聲稱收取五千萬沒有違法,警司其實也可自辯:當時只是執行特別任務,女方是受保護的線人。什麼特別任務?對不起,保安部辦案是高度機密,按慣例不能向公眾透露。完。假如警方像律政司一樣,表示沒證據顯示警司在安全屋不是執行公務,又有何不可?市民還可以怎辦?梁振英也放生了,為什麼這位阿Sir有不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