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家的文筆 - 馮睎乾

名作家的文筆 - 馮睎乾

近日西西獲第六屆美國紐曼華語文學獎,有位教授朋友在臉書寫下他讀西西的感想,並強調那只反映自己的執着,「不是對西西作品的評價」。可惜還是惹來口誅筆伐。

友人的感想很簡單,重點是一句:「《我城》的第一句是:『我對她們點我的頭。』我完全接受不了這樣的中文,所以沒有看下去。」無論你是否喜歡西西,也得承認「點我的頭」是奇怪的中文,因為一般只說「點頭」。然則西西為什麼這樣寫呢?相信是刻意為之。梁文道〈我城是那一個城〉指小說《我城》是「語言實驗」,用了「童言」的敘述語調,以「我對她們點我的頭」為例,說「一個成熟的漢語表達沒有這種孩子氣,只會是『我對她們點頭』」。

我沒看《我城》全書,沒資格評論,但看了朋友的感想,出於好奇,也想了解西西為什麼寫「點我的頭」,於是在網上查看了第一段。原來第二句是:「是了,除了對她們點我的頭之外,我還有什麼話好說。」這句的中文大致恢復「正常」,之後的文字也不太像「童言」。例如作者說:「有一次,我記得她們像荷花,即是說,燦爛;另外一次,我記得她們像蓮藕,灰麻泥巴嘴臉。」小孩子說話怎會解釋?說「她們像荷花」就夠了,「即是說,燦爛」似可刪掉,後一句「像蓮藕」亦然。

若是「童言」,西西筆下這孩子,年紀應該不會很小,因為他說話實在太有條理,且詞彙豐富。童言敘述並非西西所創,喬伊斯(James Joyce)《青年藝術家的畫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開篇模仿小童口吻,第一段已經「一塌糊塗」:「Once upon a time and a very good time it was there was a moocow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and this moocow that was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met a nicens little boy named baby tuckoo……」這段英文不論語法用字,都比西西那句中文奇怪得多,但「童言」色彩也同時濃烈得多。以「moocow」稱牛,是字典也能查到的童語,「nicens」則是作者自創的字,大概即「nice」。喬伊斯不單第一句寫成這樣,接連數段也風格統一。當然不是整部書都是童言,作者巧妙運用了「自由間接話語」(free indirect speech),使第三人稱視角下的小說角色,彷彿能跟敘事者合體,直接透過作者說話,於是《青》的文風,也隨着主角成長而漸趨成熟。這小說的實驗性這樣強,發表過程自然困難重重,幸得詩人龐德(Ezra Pound)賞識,終於在倫敦的文學雜誌連載。以後的事,已是文學史了。

對比喬伊斯的敘事風格,假如西西寫的真是童言,她的中文未免太「正確」。「點我的頭」不一定是童言,也可隱含其他意圖。「點頭」通常表示同意,動作發自內心,但「點我的頭」則有些隔閡,其意思跟其句法一樣,顯得刻意,生硬,機械化,似乎表示有點無可奈何。我這解釋也跟下一句(除了對她們點我的頭之外,我還有什麼話好說)語意相符。

英國詩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說,「可喜」(agreeable)跟「美」(beautiful)不同,前者取決於習慣性情,言人人殊,後者是直觀的,「萬部歸一」(multeity in unity)。「我對她們點我的頭」不符習慣,算不上可喜,似乎亦難言美;但以修辭效果論,則頗見心思,用法合理。友人說「接受不了這樣的中文」,不代表他懂或不懂西西的用意,只代表不合胃口,即不可喜,正如你即使理解喬伊斯的玩法,也仍然可以不接受他那種英文,覺得難以卒讀,對不對?世上沒什麼書不能批評,習近平著作除外。友人的感想其實帶出一道很值得探討的問題:名作家的文筆,是否必須文從字順,符合大眾習慣,才叫「好」呢?有機會再談。

他的感想,相信西西看到也不介意,她寫過:「《我城》連載時,一位朋友曾說不知道我寫些什麼,我稱他文警,說錯了。他不過說不知道我寫些什麼,他也只是心急了些,可沒有說不准我寫(也沒有這樣的潛台詞:他比我寫得好),讓我還他一個公道。」這種態度十分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