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廉署主任 裝修工囚4年

襲廉署主任 裝修工囚4年

【本報訊】廉署助理調查主任前年9月在上水警署外執行監視任務期間,遭並非監視目標的兩名男子以硬物扑頭施襲致流血需縫針。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案發前不久曾在警署內辦理擔保手續的裝修工,控以蓄意傷人,他經審訊後被定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被告與事主不相識也無恩怨,卻對準其要害狠狠重擊,手段兇殘,判他入獄4年。

不相識亦無恩怨

法官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林樂曦(23歲,圖)知悉事主是正在執行職務的執法人員,他與事主互不相識亦無恩怨,更非事主監視目標,卻無故下向事主施襲,所用暴力絕對可造成重大傷害甚至致命,事主沒受重傷純屬幸運。
案發於前年9月27日,事主李嘉威在上水警署對面馬路見包括被告在內的多名男女在警署外徘徊,之後離開,李未幾即遭兩名戴口罩男子襲擊。警方翌日在上海街尋回兇徒乘坐的私家車,在車上找到染有李DNA的金屬鉗,及在軚盤找到被告的DNA。
案件編號:DCCC364/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