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地,就唔犯法。」大角嘴十字天橋橋底,車水馬龍的馬路邊,張木根(根叔)躺在他那三呎乘六呎的「流浪別墅」上,擺低支酒,開着收音機,攤下吹風、賞夜景。根叔做了5年無家者,一直住在天橋底的小木屋裏。地政署不時發告票告他阻街,要他在12小時內搬走。但原來按法例,放在四個轆、手推車上的東西就不在此限。於是他發揮幾十年裝修師傅的小宇宙,揼了「流浪別墅」,將床鋪被褥,身家財產都塞進去。你要趕嗎?我連人帶車一齊走,過起半游牧民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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