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助理調查主任在上水警署外執行監視行動時,突遭兩名戴口罩男子以硬物襲擊,頭部流血送院。警方翌日尋回兇徒乘坐的私家車,在車上找到染有主任DNA的金屬鉗,又在軚盤找到一名涉案裝修工的指紋。被指有份施襲的裝修工昨被裁定蓄意傷人罪成。控方指未能查明裝修工為何襲擊廉署人員,而辯方求情時亦未有透露施襲原因。
法官沈小民質疑辯方未交代詳情,反問辯方是否容許法庭自行推斷,又謂被告林樂曦(23歲,圖)如此襲擊執法人員相當嚴重,「你(被告)冇理由以為佢(事主)係爛仔」。案件押後至4月2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法官裁決時指出,雖然廉署人員坦言看不清兇徒樣貌,亦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但綜合多項環境證據,包括兇徒衣着與外形與被告相似,已可推斷被告正是兇徒。控方補充,前年9月27日案發當日被告正就另一宗傷人案到上水警署處理保釋報到事宜,但終沒被起訴。
案件編號:DCCC364/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