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兩總幹事 獲公帑現金津貼76.6萬

保良局兩總幹事 獲公帑現金津貼76.6萬

【本報訊】全港165間社福機構每年獲社署合共約130億元資助。逾百億元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如何監察備受社會關注。據社福機構向社署呈交的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2016/17年度至少19間機構有向高層員工發津貼,合共逾120萬元;其中保良局向社會服務部兩名總幹事合共發放逾76.6萬元現金津貼,全數由公帑支付。
據保良局向社署提交報告,上述年度最高層員工薪酬是社會服務部兩名總幹事,兩人總年薪合共超過334萬元,平均每人總年薪已超過社署總社會工作主任(CSWO)頂薪點,當中包括合共逾76.6萬元現金津貼。保良局指有關津貼反映兩人晉升後職責、工作範圍及其考績評核;社會服務部其他員工如護士等也按職務獲頂薪以外酬金或額外津貼。

防癆會向院長發21萬津貼

由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出任會長的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於2016/17年度也向該會院長發放逾21萬元現金津貼。香港學生輔助會於該年度也向其行政總裁發放近13萬元津貼。香港學生輔助會解釋,早於1988年已向高層發放責任津貼,1993年也通過向社會工作主任職級員工,包括行政總裁及院長等發放相當於3個薪級點的責任津貼。
社署指接受整筆撥款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可按其人力資源政策訂定薪酬福利,包括基本薪酬及現金津貼等。署方已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整筆撥款制度,當中包括薪酬政策。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