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的新聞一宗也嫌多,但我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聽到這些駭人聽聞的事。去年12月就有兩單慘絕人寰的虐兒新聞,包括一名12歲女童懷疑被母親謀殺和肢解,另外4歲女童被虐致腦出血要入住深切治療病房。今年1月,5歲的臨臨被虐待致死,傳真社得到的相片顯示她喪生前的4個月已是滿身傷痕地上學。
小孩子不懂主動向外求救,他們就算帶着傷痕上學,還會堆起笑臉讓老師拍照。若果施虐者是父母,他們就更加叫天不應。其實外國一些地方早已實施強制通報的規定,例如澳洲昆士蘭省早在1999年訂立的保護兒童法例中,規定將一些與兒童有密切關係的專業人士(如教師、醫生、護士等)列作「強制通報人員」,對於有合理懷疑兒童被虐或被忽略的個案,他們有責任向兒童安全委員會通報。後來經修訂後,連帶早期教育機構(如幼兒園、託管中心)的職員都列入「強制通報人員」名單之中。
澳洲在19年前已有強制通報的安排,但香港卻十分落後,新鮮熱辣、剛於本月才落實的新措施也只是要求幼稚園向教育局通報連續七天缺課的幼兒個案。可是,「七日不上學」在受虐幼童是常見的嗎?如果小朋友一直受虐又一直上學、或者在周末受虐,周一照常上學、又或者施虐者直接安排小朋友退學,那又怎樣?接二連三弄出人命之後,港府何以遲遲仍不啟動「強制通報」及相關配套的研究、或至少起碼帶動社會來一次大討論?臨臨的笑容,是鞭策着大家去做更有效防止虐兒的工作,教育局長,你看到了嗎?
作者蘇菲,有小型飛機師牌的媽媽,拒做直升機家長,讓孩子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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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