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少女 被告上訴得直

涉狎少女 被告上訴得直

【本報訊】15歲少女前年在中大參與夏令營,其間她稱遭睡在身旁的18歲男生摸胸和指插下體,她稱起初以為是夢境,但感覺「好真」。男生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及後提出上訴。高院昨頒下判詞,指控方及裁判官沒有澄清「發夢」一說,難以肯定事主是否將夢境與現實混淆一起。男生上訴得直,兼得原審及上訴時的訟費。

事主曾當發夢 原審無澄清

事主X錄口供時提到「我以為係發夢,但個感覺好真,所以就應該唔係發夢」,裁判官裁決時指既然X能細緻描述非禮細節,便不是夢境。但法官認為,不排除X做夢時也有十分細緻的感覺,裁判官不是心理專家,對夢境沒有專門研究,不能一言蔽之。控方及裁判官本來可以要求X澄清「好真」的意思,但他們沒有把握機會。
X事後聽聞上訴人文博彥(18歲)有前科後去報警。法官認為,不排除事主對文產生偏見,認定自己是遭非禮而非發夢,而這點在原審時沒被考慮。法官指整件案的關鍵是前年7月17日晚關燈後10分鐘,X當時已進入半睡狀態,雖然X描述的感覺非常真實,但如何斷定那些感覺不是夢境,審訊時並沒具體交代。
案件編號:HCMA666/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