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官沒擁護基本法 馬恩國被斥人身攻擊

指官沒擁護基本法 馬恩國被斥人身攻擊

【DQ議員案】
【本報訊】有市民去年3月入稟指立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宣誓違法,要求禠奪兩人席位,但拖延4個月未交保證金被擱置,法官拒重開案件。他接連向原訟庭和上訴庭上訴均被駁回,昨再聘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申請終院上訴許可,指法官沒盡憲制責任擁護《基本法》。官指指控屬人身攻擊,又謂難以理解馬的上訴理據,即日駁回申請,下令申請人支付26萬元訟費。

官笑謂看不懂馬陳詞

首席法官張舉能甫開庭便要求馬詳述上訴理據,馬問法官有否閱讀其陳詞大綱,張官笑謂已細閱,但看不懂。馬指本案非常重要,兩名被告明顯違反《基本法》的宣誓要求,審理長毛梁國雄等DQ案的法官區慶祥對此熟悉不過,卻沒行使酌情權重開聆訊。
張官反問馬過往沒就相關觀點盡責地協助法庭,現卻以此指摘法官,馬承認有錯。法官潘兆初亦指馬強調要擁護《基本法》,而其中第84條寫明法庭需依據香港法例判案,法例訂明呈請人羅景楊必須繳交保證金,否則等同撤回呈請,問馬法庭是否需要跟隨?法官林文瀚則謂法庭判案是根據證據,惟馬卻要求法庭僅依賴呈請書、未待與訟雙方呈交證據和抗辯便裁定勝敗,有違司法程序。
案件編號:CACV192&193/17、CAMP18&19/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