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諾恆示威案 港鐵上訴

周諾恆示威案 港鐵上訴

【本報訊】社民連成員周諾恆(圖)於前年3月聯同其他人在港鐵大圍站示威,反對興建高鐵,及後被票控未有遵從港鐵職員指示一罪,但裁判官指他進行和平示威,沒阻塞售票機或主要通道,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港鐵昨提上訴,認為港鐵有責任限制示威活動,又舉例指一旦容許一地兩檢反對者在站內示威,便會惹來一地兩檢支持者到場打對台,將聚集大批群眾,對乘客造成阻礙和滋擾。
周於原審時沒律師代表,昨則聘請大狀應付上訴,港鐵要求法庭直接改判他敗訴。周的代表大狀指港鐵附例並無訂明站內不准示威,若港鐵認為有必要修例,應逐一訂明被禁止的行為,而非由港鐵職員「說了算」,強調周當時並沒違例。法官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A589/17
■記者蔡少玲、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