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坎坷女 管理馬檻判更生官:你會後悔今日咁糟質自己

20歲坎坷女 管理馬檻判更生
官:你會後悔今日咁糟質自己

【本報訊】身世坎坷、與家人關係疏離的20歲少女從事一樓一妓女及管理賣淫場所,遭警方放蛇拘控。她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圖)昨叮囑少女要重回正途,「行歪咗,唔緊要,最緊要行返正途」,不要再用身體換取金錢,「你都希望自己有家庭,你會後悔今日咁糟質自己」,判她入更生中心,不忘叮嚀她「入面有好多背景複雜嘅人,要小心保護自己」。 
記者:戴國輝

被告麥秋琪(20歲)上月承認管理賣淫場所罪,辯方求情指麥父在她年幼時被判入戒毒所,母親離家出走,麥寄住兒童之家,兩父女數年後團聚,父親因吸毒致腳殘廢,亦另娶內地繼母。但繼母與麥不和,繼母知悉麥尋找生母後趕她出門,麥任職的公司又倒閉,故她下海賣身,但被黑社會索保護費,做了一周便停止,惟有透過網上賣廣告招攬生意,自己轉任管理人,有需要時再接客。

官指父求情信充滿愛

辯方昨求情指麥另涉欺詐案,警方已進行認人手續,但麥未被認出。辯方指有社工跟進麥的個案,望能解決麥與家人的溝通問題。辯方又呈上麥及麥父所撰求情信,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讚麥寫的字很靚,讀過麥父的信件後更指麥父視麥為他的寶貝,信件洋溢滿滿的父愛,他只是不懂得表達這份愛。
吳官慨嘆指,即使職業無分貴賤,麥也不應再用身體換取金錢,「我係你阿媽就喊到死咁滯」,「你都希望自己有家庭,你會後悔今日咁糟質自己」。吳官續稱,人可以很簡單地活,亦可以過充滿虛榮的生活,提醒麥要愛惜及反省自己,要重新開始,「生活可能會貧窮啲,但心安嘛阿女」。
案情透露警方去年11月13日在尖沙嘴掃黃,先預約到金馬倫道Enjoy Spa接受服務。兩名放蛇警員先後到場,麥開價1,800元及2,000元,由妓女為警員手淫及性服務,警員佯裝同意手淫,其後表露身份拘捕麥和兩名妓女,警誡下麥承認自去年8月底開始管理該馬檻。
案件編號:KCCC37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