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服務警隊7年的女警休班時醉酒,在街頭毆打兩名不相識女侍應,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事後亦辭職。其中一名日夜兼兩職的事主傷及腰椎,無法上班達兩個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女警追討3.2萬元,但一直因不知其住址,無法接觸對方,令案件延誤。
轉職保安顧問
事主獲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協助取得女警住址,成功寄送傳票,女警終在昨天案件再訊時現身,並與事主達成庭外和解,賠償1,369元。
被告袁樂欣(26歲)昨離庭時輕鬆笑言已全面解決事件,現轉職保安顧問,不再考慮投考紀律部隊,「重新嚟過囉!有心!」袁稱已向申索人陳啟英(38歲)多番道歉,和解內容包括她向陳支付醫療報告及法庭行政費用。
另一被毆事主黎孝芬(48歲)同在小額庭向袁興訟,上月已主動撤銷申索,案件告終。
案件編號:SCTC29423、31890/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