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同性婚權與教會價值觀(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民事同性婚權與教會價值觀
(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澳洲政府近月舉行的民事同性婚權全民郵寄問卷調查結果剛剛出爐。近八成澳洲選民遞交了問卷,當中62%投下贊成票。基於自己在澳洲長大、又是很不堪的天主教徒,我有留意澳教會怎樣去處理這議題。澳洲的基督教與天主教領袖大多反對民事同性婚權,有些在反對時惡毒誹謗同性戀者、亦有些是在理解與尊重的前提下表達意見。
不過,在宗教人士的評論中,我最認同的是三位澳洲天主教耶穌會神父。耶穌會神父從來都是天主教會的知識引擎,在各種議題上時常都站在教會與社會的尖端。就民事同性婚權發聲的三位澳洲耶穌會神父在教會內都是有份量人士,包括名校墨爾本沙勿略書院與悉尼聖依納爵書院的校牧,及曾為澳洲原居民爭取平權的澳洲天主教社會服務組織行政總裁。
墨爾本沙勿略書院校牧沒有表明他支持或反對民事同性婚權。但他說,雖然有些支持民事同性婚權者把反對者籠統地妖魔化是過份,但當教會在性道德問題上指指點點時,世人只會想起教會多宗性醜聞而視教會為虛偽。他更從神學與哲學角度分析何謂婚姻、何謂愛的真諦,然後提醒大家今次調查牽涉的是民事而不是宗教同性婚權。
同樣沒有明確說他支持或反對民事同性婚權的悉尼聖依納爵書院校牧就提到物體層面與天賦常理層面自然定律的關係。他說,就算婚姻從物體層面上是為了生育,誰說在天賦常理層面上不能有不同的結論?他舉了一些例子,說如果教會完全漠視天賦常理,可能到現在還會容許奴隸制、推崇男尊女卑。他更質疑,如果教會團體拒絕聘用同性戀人士,教會是否把所有在私生活中與教會訓導不同的人士都要拒絕聘用,例如同居者或用採取人造避孕措施?
至於澳洲天主教社會服務組織行政總裁,他就說得更白。他有強調民事同性婚權法例需要有某程度宗教自由保障。但他同時認為自己除了是天主教徒外,亦是一個現代多元社會的公民。既然被提倡的同性婚權是民事性質,而民事婚姻的元素早就已與宗教婚姻有別,他相信自己可以為了愛及尊重他人(包括同性伴侶與其孩子們)而支持民事同性婚權。
我認為上述的看法是教會對民事同性婚權應有的態度。整體來說,教會理應可以堅持自己在宗教上對婚姻的定義。教會亦不應被籠統地批鬥為食古不化的歧視者,而且在表達看法時應得到某程度的保護。不過,在民事權利問題上,教會應該以愛、以良知、以常理道出的自然定律、以尊重多元社會為先,因此不排除對民事、非宗教同性婚權的支持,亦在日常教會團體運作上與同性家庭成員互相尊重與共融。
所以,如果我還在澳洲生活,我應該已在民事同性婚權全民郵寄問卷調查投下贊成票。不知幾時才在香港會見到討論民事同性婚權立法的一天呢?
* 以上是筆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他所屬的律師行或團體。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