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沙灣九華徑新村七旬男村委突然以木棍及𠝹刀襲擊中年女書記頭部及四肢,其後持斧頭闖入八旬前女副村長家中揮舞,更推倒老婦並企圖用斧頭砍她,幸得老婦印傭出手制止。村委被捕後向警方聲稱早年曾接受開腦手術,自此覺得被人跟蹤,案發當日他覺得女書記及前副村長有份跟蹤他,因此施襲。女書記事後送院接受手術,全身縫針超過100針。
記者:楊家樂
現年78歲的被告湯金水,曾任冷凍倉工人,早年與妻子分開,2003年退休,案發時與兒子及媳婦同住。他昨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事主為當時48歲的譚樂善及84歲的陳玉梅,3人均是村內居民。至於襲擊致印傭受傷一罪,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下月8日宣判,等候精神科醫生報告,以確定被告的精神狀況及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
案發於2015年11月13日下午,當日下雨,譚正在村公所工作,被告入內閱報。稍後被告提議打掃閣樓,譚遂與被告沿梯子爬上去。
5分鐘後,被告突拾起兩支木棍不停打譚的頭部,打了兩至三分鐘,之後取出𠝹刀襲擊她,謂「你害我呀」、「你整蠱呀」,譚以雙手擋開並呼救。刀片斷掉,被告爬梯下去,不久折返以另一把𠝹刀施襲。譚終逃脫,被告一度追逐但其後放棄及回家。被告稍後持斧頭闖隔鄰的陳婦家中,印傭見狀帶陳入房。被告尾隨不果,手從門罅伸入房亂舞斧頭,打破房門玻璃,碎片割傷陳及印傭。二人逃離睡房,被告將陳推倒並踢她胸,圖用斧頭砍她。印傭見狀緊握斧頭制止,讓陳逃走。
被告用𠝹刀割頸
警方到場,被告用𠝹刀割破自己頸部,叫警員不要接近,但終被制服送院,其後轉送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被告向警方稱2012年因家居意外而接受腦部手術,自此覺得被人跟蹤。有天他聽到陳談論他,覺得譚陳二人均有份跟蹤他,而譚更曾「整蠱」他,因此施襲。他又被陳婦家中的狗吠聲觸怒,但陳不理他故欲以斧頭嚇她。
陳送院後即日出院。而譚則頭頸及四肢有多處傷勢,全身傷口縫合超過100針,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留醫7天;現時傷口有疤痕,拉扯時會痛。
案件編號:HCCC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