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莎莎的女收銀員7次擅入公司電腦系統,盜用同一名顧客共91.3萬獎賞積分,價值4,565元。顧客發現後向莎莎投訴,莎莎報警。女收銀早前承認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她認罪,願意賠償,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頒令她向莎莎賠償全數款項。
涉91.3萬分 賠4,565元
案情指莎莎會向VIP顧客提出積分獎賞計劃,1,000分可兌換成5元使用。被告羅芷茵(23歲)於今年1月2日至2月10日,在莎莎佐敦彌敦坊店任收銀員時,偷去女顧客91.3萬分,最多一次偷去34萬分。她被警方拘捕後承認因貪心犯案,莎莎已向女顧客賠償4,565元。
案件編號:KCCC2791/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