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興德學校被揭校政混亂,校董會月中解除原校長陳章萍職務。陳上周向興德發律師信,指校董會單方面終止其職務是錯誤決定,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她又質疑校董會無權擅自進入校長室,物品如有遺失、被盜、放置錯誤或損壞,校董會需負全責。教局委任的興德校董雷其昌形容指控「得啖笑」,歡迎陳以法律途徑追究。
記者:葉偉東
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8月18日解除校長陳章萍職務;陳章萍上周四透過律師樓向校董會發律師信。律師信指校董會錯誤地單方面終止陳章萍的校長職務,代表律師保留權利,將個案轉交合適政府部門。
陳管理下同工不同酬
律師信續指,興德校董會無權單方面決定進入原屬陳章萍的校長辦公室,又指房間內有不少具紀念價值的個人物品,如有遺失、被盜、放置錯誤或損壞,校董會需負上全責。律師信又稱,現階段為趕快完成交接及避免警方等其他部門介入,已委派兩名員工於24日下午前往學校,取回陳的個人物品及交回校長辦公室的鎖匙。
教育局委任校董雷其昌指,校方於8月24日早上收到陳的律師信,未有強行開鎖取回文件,當日與律師行職員完成交接;雷解釋,早前一直未能聯絡陳章萍,故曾透過中間人要求她早日完成交接及交出學校文件;當時亦向陳表明,必要時會於教育局委派職員監察下,聘請開鎖匠打開陳的儲物櫃,取回文件及收回校長室。對於律師信指保留追究權利及校方無理解僱,雷認為指控「得啖笑」,又歡迎陳透過法律程序解決,「越打(官司)只會揭得越多醜聞」。
雷其昌又敦促陳章萍或相關人士交出學校賬簿,當中包括學校支援人員的聘請合約及為學校提供服務的承辦商合約資料,「(校方)陸陸續續已請返晒人手,但我哋都想先搵返8月尾完約嘅員工,首要攞份合約嚟睇」。雷解釋,陳管理下有同工不同酬現象,「例如佢新請個校工就有萬三蚊人工,有啲做咗8、9年先得一萬蚊」,故望調整薪金,挽留員工;但他相信這些問題不會影響興德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