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少女 明德男生囚兩年

狎少女 明德男生囚兩年

【本報訊】香港大學明德學院一名男生化身「口罩色魔」,以一名15歲夜歸校服少女為目標,先尾隨她「探路」,再跟她入大廈在梯間摸胸非禮,一個多月後再向她埋手,尾隨她返家圖謀不軌。男生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昨斥責有孌童傾向的他冷血自私,對社會造成高度威脅,他在求情信希望毋須判監的想法實屬妄想,昨判他入獄兩年,其間須接受心理輔導。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本案有不少加刑因素,被告莫嘉俊(24歲)犯案前經過深思熟慮,女事主X年僅15歲,飽受驚嚇,近日憶述事件仍不斷哭泣。被告撰寫求情信向X道歉,希望可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法官認為被告對X欠缺同情心,為了發洩工作及學習壓力犯案,實屬自私;控方沒控以更多罪名,實已寬大待他。

心理報告指有孌童傾向

精神及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稱被X的年齡吸引才犯案,他在18歲時曾跟兩名13及14歲少女拍拖,有孌童傾向,重犯機會高。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1月24日晚上尾隨X返西灣河住所,6日後在梯間從後掩X嘴及搓胸,X掙脫回家報警。今年1月10日,X開大閘時聽到後面有腳步聲,回頭見到被告,立即關上大閘。被告每次尾隨X均戴口罩,警方於同月23日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DCCC257/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