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踢波受傷男童的母親力指兩名在場教練疏忽。惟有球員家長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力撐兩名被告,指事發當日只是家長間籌辦的「圍威喂」活動,兩名被告並非以教練身份出席。至於為何小球員會身穿流浪球會波衫,該家長直言「型啲囉」,指能入球會比入校隊更進一步,「你可以話我貪慕虛榮,我想話畀人聽我個仔識踢波,唔好當佢興趣班」。
首被告:戴頭盔不如唔好踢
家長鍾俊傑(譯音)指,案發室內場地由首被告羅國豪的朋友借出,供家長帶子女到場玩樂,非正式訓練;又謂次被告謝志明是另一球隊教練,當日到場只是找相熟小朋友玩,無出場踢波。
負責統籌流浪青年軍的首被告羅國豪自言是專業教練,但案發當日僅為了兒子可踢波,才邀請相熟家長帶子女來;稱只知兒子與原告男童是同學,聲言與原告母子不熟,無通知他們,不知他們為何出現。
羅稱從未見過有人踢波時戴頭盔,「我畀你戴個頭盔,你不如唔好踢啦」;亦不明原告為何執着於當日有沒有球證:「玩都要球證?唔好玩啦。我哋細細個成日落街場踢,邊個係球證呀?」
羅又謂從未向原告母指活動由流浪舉辦,「完全唔關球會事」;至於為何家長及球員致送原告的慰問卡上寫有「標準流浪」字眼,羅稱不知情:「佢寫曼聯都得㗎!」
流浪總監李輝立質疑羅沒告知他涉案活動,羅反駁:「我私人派對點解要通知你?真係搞笑!」庭上火藥味甚濃,惟庭外羅替李拿文件,又駕車送他離開。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