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兩子在家 綜援夫婦判緩刑18月

留兩子在家 綜援夫婦判緩刑18月

【本報訊】一對靠綜援過活的「90後」無業夫婦因金錢問題起爭執後拂袖而去,將兩名分別8個月及20個月大兒子留在家。兩人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後還柙,裁判官昨斥責兩夫婦不負責任,但見他們「突然清醒」,判兩人入獄4周,緩刑18個月。裁判官又批評兩人若未能負上家長責任,當初便不應生子,期望他們日後當個好家長。
26歲姓黎男子及20歲姓劉妻子早前的報告指兩人尿液中有毒品可卡因,辯方昨求情指最新報告顯示二人無毒癮,希望法庭輕判及讓他們接受專業輔導。案情指,兩被告於今年4月24日因錢銀問題爭執,女被告離開香港仔住處,男方追出。兩童的祖母當晚多次尋子不果遂報警。
案件編號:ESCC1416/17
■記者陸羽平、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