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去年抽驗市面大閘蟹,發現有內地養殖場供港樣本含致癌物二噁英超標。出售問題蟹的九龍城「上海新三陽南貨」被食環署票控售賣不宜食用的食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指一般人要在4個月內吃47隻涉案大閘蟹才影響健康,市民不常進食此數量;蟹店所持內地當局安全證書可作免責抗辯,裁定蟹店脫罪兼得訟費。
蟹店由被告新三陽(香港)有限公司經營,東主陳眺明昨於庭外稱裁決公平,批評食環署沒與業界溝通或發指引,亦未立法將二噁英加進入口檢驗清單,業界須自行摸索。他指今次事件前,完全不知道當局會抽驗入口大閘蟹的二噁英水平,「我哋做商人,唔係科學家」,不知道有甚麼新的有害物質,「今日二噁英,聽日可能三噁英、四噁英」。若今年抽驗結果正常,陳期望當局在蟹季開鑼時澄清可安心食用,「抹黑咗我哋之後,係咪要抹番乾淨佢」。
持內地檢疫證書可免責抗辯
暫委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引用專家報告及證供指出,所有食物均有二噁英,分別只在含量多少。專家指一般人在為期4個月的食蟹季節內,吃47隻涉案大閘蟹便會影響健康,本身健康風險高的人吃10隻便有影響。法庭認為市民大多只吃少於上述數目,故涉案大閘蟹對健康並非一定有不良影響。
就辯方以內地檢疫證書作抗辯,控方早前指被告公司未採取合理步驟,證明證書內容準確。王官昨反駁,被告持有的證書由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發出,不是私人機構,是「我哋自己國家」的政府部門,不是外國部門,被告沒理由不相信證書內容,故可作免責辯護,控方要求核實證書內容或自行另外驗蟹屬多此一舉。
案情指食安中心去年9月購入10公斤大閘蟹,驗出每克樣本含11.683皮克二噁英,高於每克不應多於6.5皮克二噁英的標準。
案件編號:FLS2072/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