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內地炒家可循民事告港證監

官:內地炒家可循民事告港證監

【本報訊】中國證監會去年查處首宗滬港通跨境操縱股市案,超級炒家唐漢博被罰10.5億元人民幣。唐漢博質疑香港證監會把從其家中搜得的資料非法交給中證監,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搜查令,及宣佈港證監違法。
高等法院昨日進行覆核許可聆訊,法官認為唐漢博或可以循民事控告香港證監會,司法覆核是最後手段,未必是最妥當的處理辦法,更提到現時社會出現濫用司法覆核的現象。法官押後宣佈是否受理申請。

法官指,港證監早已移交文件,司法覆核於事無補,只有證實唐被侵犯權利的作用。唐若循民事提控,也能達到相同目的。
唐的律師則指,唐不只挑戰個別證監會人員有否違反搜查令,而是搜查令本身是否合法,這牽涉公眾利益,只有高院才能強制下令交還搜得的文件,故司法覆核比私人提控合適。律師指若港證監日後反對司法覆核,則可再議。
法官強調他不是反對唐的申請,但需平衡覆核作為處理事情最後手段的原則。法官憂慮現時似乎人人都覺得可就所有事情申請司法覆核,這是不健康的趨勢。

案件編號:HCAL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