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入稟求改選舉開支

朱凱廸入稟求改選舉開支

【本報訊】去年以票王姿態當選立會議員的朱凱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自揭漏報14.2萬元選舉捐贈款項,遂要求法庭頒令,容許他修正已提交的立法會選舉開支申報書、豁免其刑責及不要取消其立會議席。朱昨解釋因選舉工程的審計報告較遲完成,才會發生漏報事件,望法庭接納其修正。
朱凱廸透露去年選舉工程中一共收到132萬元捐款,其中57萬元屬「1,000元以上捐款」。根據選舉條例,捐款人如捐款超過1,000元以上須提供個人資料,候選人則需發出收據,否則有關款項不得用於選舉經費,並需捐予慈善團體。

稱審計報告較遲完成

朱解釋審計報告較遲完成,後期才知「沒提供個人資料的1,000元以上捐款」總額為14.2萬元,交申請書時來不及依例捐出款項,遂在申請書上的「已處置之選舉捐贈」項目中填了0元,但現時有關款項已捐至4個機構,遂向法庭要求修改申請書。
案件編號:HCMP728/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