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競爭法生效逾年,競爭事務委員會日前首度就一宗資訊科技圍標案發出法庭告票。主席胡紅玉昨到立法會匯報時指,因經費每年僅可應付兩至三宗法庭案件,料明年將耗盡現有儲備。她指正與政府商討成立訴訟基金,商經局官員稱會跟進。
胡紅玉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表示,競委會要負責執法、研究及推廣,其中起訴違法公司是未來主要工作,尤其涉及圍標的案件,有多間公司牽涉其中,並要另外聘請律師,「一單等於人哋五、六單」。
儲備料明年耗盡
不過現時訴訟費由日常開支支付,為免影響其他職能,料每年只可將兩至三宗案件帶入法律程序,但短期內會出現赤字,至2018/19年度將耗盡現有約5,000萬元儲備。她稱正與政府研究,或參考其他國家如澳洲做法,成立訴訟基金應付龐大訟費開支。
多位議員均關心經費問題。公民黨郭榮鏗稱,若競委會「打大老虎」官司失敗或要賠償對方訟費,促政府盡快增加資源;何君堯建議修例加入「保護罩」,若官司敗訴競委會毋須支付對方訟費。民建聯周浩鼎建議鼓勵私人檢控,由涉利益的公司引競爭條例自行舉證及追討損失,減輕競委會負擔。
出席會議的商經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羅嘉穎稱2017/18年度競委會撥款有7,800萬元,會向政府反映增加資源建議。
競委會過去一年多共收到逾2,000宗投訴,並對其中130宗作進一步評估,其中13%個案已進入深入調查階段。競委會指深入調查個案中大部份涉及圍標,但為免影響調查細節需要保密。
■記者佘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