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修改董事選舉方法

港交所修改董事選舉方法

【本報訊】港交所(388)改變董事選舉方法,今年起將由取得最多贊成票者獲勝。「過來人」錢志健認為轉新制影響正面,但由股東提名者依然極難入局。

棄用淨票數制

錢指過去若董事空缺出現有競爭選舉,一直採用淨票數制度,即以贊成票減去反對票之後,所得的淨票數較多者獲勝。理論上政府持有的5.88%股份全投董事會提名人,股東提名人須起碼多取1倍票數,才能抵銷政府反對票。
港交所考慮國際慣例後,今年起改用總票數制(Gross voting),當選門檻是獲得過半贊成票。假設有三人出選兩個空缺,三人皆獲得過半贊成票,則獲得最多贊成票者當選;若有兩人得相同贊成票數,由主席抽籤決定;若少於兩人獲過半贊成票,董事會可據例委任任何人士填補空缺。
港交所認為新制更易理解,亦能公平客觀地反映股東對選任董事的整體意願。
去年由股東提名的錢志健,對手是由董事會提名的巴格瑞,後者當選。股東會下月26日舉行,董事會提名法巴梁柏瀚、惠理(806)謝清海出任董事,股東下周三前亦可提名其他人競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