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港航經理襲警罰款

醉酒港航經理襲警罰款

【本報訊】香港航空公司經理醉酒後涉用紅酒樽刑毀私家車,保安員發現報警,他在住所對開與警員對峙,警方需要增援,他數度推手持盾牌的警員,糾纏時抓傷警員右頸。經理昨承認襲警罪,裁判官指經理好彩,因警員傷勢輕微,着他好好反省,他若繼續酗酒,「遲早闖大禍」。他聞言回答「對唔住,我會戒(酒)」,最終被判罰款3,000元。
辯方指38歲被告吳彤在內地長大,經公司培訓後來港,現任銷售及市場經理,月入6萬元。辯方指被告事後參加自願戒酒輔導療程,強調被告非仇警,當晚醉酒後手舞足蹈,掙扎期間弄傷警員,他留在警署21小時,直至酒醒才能錄取口供。
控方撤銷被告的刑毀罪,案發於上月11日凌晨,事主邱榮豐(27歲)將座駕停在牛頭角淘大花園,車窗及車門均被劃破,維修費約8萬元。被告已跟事主達成賠償協議。
案件編號:KTCC391/17
■記者陸羽平、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