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被告稱願為傘運犧牲

證人:被告稱願為傘運犧牲

【立會縱火案】
【本報訊】立法會前年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時,示威區垃圾桶被縱火引爆,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佔中輔警」楊逸朗被控串謀縱火罪,區院法官昨裁定表證成立。楊的大專團契導師擔任辯方品格證人,盛讚楊正直及願為人犧牲,他自愧不如。他憶述大前年楊參與雨傘運動,9.28警方施放催淚彈,更有傳會開槍,他叫楊避難,但楊說身為基督徒應站在最前線,「要射都應該射咗呢一班願意為人犧牲嘅基督徒先」。

讚品格好 「基督徒典範」

辯方另傳召了兩名品格證人。楊的中學班主任程衛權出庭大讚楊是乖學生,「一等一好人,好基督徒嘅典範」。楊的友人麥瑞麟認為楊尊重別人、有愛心和有正義感。控方指楊曾任輔警,盤問各證人知不知楊為何於2014年11月離職。程指很多人說楊是「內鬼」,楊感到有角色衝突;大專團契導師林睿豪則指,楊認為當警察未必是達成理想的最好方法。林指楊認同雨傘運動,站於前線及盡力參與,但他不同意楊會用盡一切方法,去達成心目中正確的理想。
案件編號:DCCC635/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