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燈截至今年底多收40.7億燃料費遭輿論炮轟,《蘋果》發現中電情況不遑多讓,實際多收燃料費達37.22億元,而非傳媒報道29.22億元。因為中電透過「會計」手法,將明年才退回的8億燃料費回扣,在今年燃料賬先扣除。
明年退錢 今年預先扣除
該手法令立法會文件顯示中電2016年底燃料賬結餘僅得29.22億元,出現明年退錢,今年底賬目預先扣除情況。中電回覆本報承認截至2016年底的燃料賬,並未包括8億元燃料費特別回扣。故中電在2016年真正多收燃料費14.96億元、港燈2016年多收燃料費17.87億元。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中電唔老實、誤導公眾冇收多咁多錢。」他指議員收到文件,一直以為今年底燃料賬結餘29.22億元,中電在會計上或可以自圓其說,但實際有誤導用戶嫌疑,以為中電多收的燃料費沒有港燈多。他分析中電多收燃料費數額之巨,或令公司不敢公開燃料賬真實情況,批評港府默許中電以會計方式下調今年底燃料賬結餘,「你估政府唔知咩?」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