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工業邨對開海面在4月時多次湧現大片黃泥水,環保署經調查後,向大赤沙堆填區的承辦商翠谷工程有限公司發出兩張傳票,以其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為由提出檢控,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翠谷工程否認控罪,排期於明年1月19日審訊。
水質管制區有懸浮重物
兩張傳票指被告翠谷工程有限公司分別於今年4月11及13日,在將軍澳大赤沙新界南堆填區,將物質即非沒有污染的水排放入水質管制區,即將軍澳管制區內的公用排水渠。
環保署代表庭上稱,該署於上述地點撿取的水質樣本中發現有懸浮重物,顯示水質不符標準。被告公司代表則稱,取水辦的地方並非該公司的管轄範圍,審訊時將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KTS16827-28/16
■記者蔡少玲、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