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案 李國章驚跌低被踩死「馮敬恩係主謀,攻擊我」

圍堵校委案 李國章驚跌低被踩死
「馮敬恩係主謀,攻擊我」

【本報訊】今年1月26日港大校委會在沙宣道校園開會,討論學生提出的改革校委會等訴求,會後校委遭學生包圍要求對話,擾攘至凌晨時分。事後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兼校委馮敬恩被控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案件昨開審。李供稱遭示威學生拉扯手臂,而馮不只一次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他非常驚怕及覺得有生命危險,並形容馮是主謀,煽動示威者攻擊他。
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馮敬恩(22歲)被控4罪,他昨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否認刑事恐嚇及擾亂公眾秩序罪;另一被告、時任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21歲)則否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辯方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將傳召港大校長馬斐森、副校長蘇彰德、校委楊紫芝及文灼非任辯方證人,4人昨一度到庭。

指報警只想維持秩序

李國章(71歲)昨乘私家車抵達東區法院,有警員護送入內。李供稱當日下午5至8時,校委會在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開會,會後原定有記者會,惟保安員指大樓外有很多示威者,他們混入記者之中,故記招取消。保安指大樓外非常混亂,不宜離開,校委滯留大樓內,李建議若保安人手不足便應報警。李作供時數次誤稱校委為「議員」,他被糾正後致歉。
警方於8時45分安排好車輛,保安築人鏈護送校委離開。李指大樓外很多人叫口號,夾雜粗口,非常激動和粗魯,校委行了10米便無法前進。李指馮敬恩在他右邊兩三米外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並不只一次,印象深刻。另有不明示威者拉住他右肩和右臂,他推開對方的手。擾攘約15分鐘後校委退回大樓。「事關當時好混亂,我非常之驚」。李稱覺得有生命危險,「第一次有人真係用武力捉住我,叫口號話要隊冧我」,並指若有人跌倒,「可能俾人踩死都未定」。對於馮的說話,李認為:「我覺得佢煽動示威者攻擊我……佢係主謀者,攻擊我。」他形容聞言後:「我好驚呀。」
庭上播放有線電視、熱血時報等傳媒片段,李從錄影認出一名背向鏡頭的男子「好似係佢(馮)」。辯方盤問李是否同意在當晚情況下,試圖離開大樓屬不智舉動,李不同意。李認同他提議報警只想維持秩序,並非為了拘捕人,但補充:「如果有人犯法,差人要拉人我阻止唔到。」辯方律師李柱銘昨見時間不足,提議押後至今日續審時,打趣說:「係非常安全咁畀佢(李國章)離開。」
馮承認的兩罪案情指,校委退回大樓後10分鐘,馮以校委身份要求進入大樓取回個人物品。保安員稍微開門後,馮即轉身問示威者:「有冇人要入去搵李國章呀?」然後試圖拉開門及用左腳阻止關門。示威者上前協助並大叫:「一二三,拉!」保安和警員最終成功關門,但門的鋁框已變形,不能如常關上,要花458元維修。
案件編號:ESCC2357、ESS271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