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推薦信見工 港大生候判

用假推薦信見工 港大生候判

【本報訊】渴望入大學的男生屢敗屢試,考了3次文憑試終如願以償,考入香港大學讀文學士。年近30的他稱家人不願再供書教學,為了自食其力交學費而搵工心切,於是應徵月薪1.1萬元的木球會文員空缺時,提交兩封偽造的律師樓推薦信,訛稱曾任訴訟文員近6年,冀提高獲聘機會,最終惹官非。他昨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裁判官認為他已朝好的方向前進,准他保釋候判。

須賠3,900元

被告葉家銘(29歲)面對的控罪,指他不誠實地取得受聘於木球會的機會。求情指被告案發後自首,顯示悔意,並呈上大學助教及講師的求情信。被告願向木球會賠償10天薪金加代通知金共約3,900元,但資金有限,需時安排。裁判官勸勉被告要努力,現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月29日判刑,並下令他賠償該3,900多元。
案情指被告今年7月7日在佐敦九龍木球會見工,出示兩封假信,指他2007年11月至2013年7月在上環一間律師行任訴訟文員。木球會女經理信以為真,決定聘用,後來她向律師行查核,始揭發被告造假,原來被告僅於2010年7至8月間做過一個月初級文員,兩封信皆非律師行發出。律師行報警,被告其後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CCC4331/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