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前年與男友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但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均拒絕承認,指香港只承認「一男一女」婚姻,最終令男主任配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以及配偶合併報稅的福利。入境主任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兩局歧視,要求推翻決定。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庭上讀出誓章內容,申請人形容與丈夫彼此相愛,兩人承諾長相廝守,根本與一般夫妻無異,難明為何要受不平等待遇。
申請人梁俊光(譯音)與伴侶Scott Paul Adams昨均有到庭,梁說他與丈夫只希望能跟異性婚姻一樣得同樣待遇,又稱案件對他和丈夫帶來壓力,盼各方給他們空間。
不滿配偶無公務員福利
代表梁的資深大狀祁志指政府一方因兩人是同性婚姻,不符合《婚姻條例》下「一男一女」夫妻定義而拒絕申請,決定是基於梁性取向,做法歧視。法官兩度問同性婚姻在香港法例下是否合法?祁志承認不合法但他指本案重點是梁受不公平對待。祁志舉例指,有入境處同事夫婦同樣在新西蘭結婚,他們結婚證書卻獲局方接納。大狀認為,任何政策決定若屬歧視,必須摒棄。
祁志又指兩局拒絕申請人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中,所有人均有自由結婚和組織家庭的權利。而據《實務守則》,即使香港未就同性婚姻立法,公務員事務局長也可在合憲情況下酌情批准申請人享有福利。 祁志引述誓章內容,指申請人與丈夫同住,經濟互相依靠,是一完整家庭,但局方的決定等如劃了條不可跨越的界線,兩人婚姻地位永遠及不上異性家庭,實屬歧視。政府一方陳詞提及有關做法是維護傳統婚姻價值,及確保只有異性配偶能享有公務員福利。祁志批評政府沒證據支持說法,相反現時做法令申請人覺得被歧視及欺凌。聆訊今續,由政府一方陳詞。
案件編號:HCAL258/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