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白牌車司機在機場兜客,接載來港參與世衞會議的坦桑尼亞女高官兼醫生。司機涉開價300元,但其後索取700元過橋費,更稱前往目的地要收費2,880元。司機疑挾持她到銀行提款不果,再帶她到找換店以1美金兌7港元,將她的400美元兌換搶走,又禁錮逼她交出身上僅餘100美元。涉案司機否認盜竊、非法禁錮及搶劫三罪,昨在區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來自坦桑尼亞衞生部女醫生Fausta Mosha,是當地衞生部轄下國家衞生實驗所總監。她昨供稱,去年11月16日來港出席一連三天的世衞會議,雖坐商務客位,但經歷13小時航程仍感疲倦。她當晚9時半抵港,欲乘的士到金域假日酒店,並早已向世衞查詢,估算車資為254元。其間被告湯耀華(67歲)上前向她說「taxi」,並謂按咪錶收費,她遂隨被告往停車場,卻發現被告所駕是銀色七人車。事主猶豫並謂只能付300元車資。
拒付即變臉
事主指被告懂聽講英語,起初亦言笑甚歡,向她介紹香港特色。但當車輛駛經青嶼幹線收費站時,被告要她支付700元「過橋費」。事主大驚,質疑事前從未知情或同意。被告此時突提高聲量,狀甚憤怒,更取出一張列明由機場前往不同酒店的價目表,向她指出要收費2,880元。
由於事主擔心被告傷害她,打算盡快前往酒店求助,故答應付款。但她身上沒有港幣,僅得500美元,被告遂載她往提款機,並一直跟在她身旁,她未能成功提款。
被告改載她往一間找換店,先下車與店員商談,店員隨即將美元兌港元兌換價目表,由「1:7.5」改為「1:7」。被告繼而拉事主下車,事主無奈兌換400美元,被告則從店員手中接過換來的2,800港元。
二人繼續行程,但被告不斷要求事主付過橋費,更一度停車向事主指手劃腳,表明不付款會有麻煩。事主指車門鎖上未能離開,最終將身上僅餘的100美元交給被告。被告開出發票給她,送她到酒店。
事主當晚用電郵向警方投訴,兩日後被告在機場停車場被警方拘捕。被告已承認無牌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而駕駛兩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