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寮屋登記紀錄「被消失」非首次發生。去年8月,位於大圍西巷、有逾60年歷史的寮屋老店「大興玻璃」遭地政總署指其寮屋登記只作儲物室,非商業用途,後又改稱寮屋現址沒有登記紀錄,涉霸佔官地,下令清拆。店主堅稱合法經營,拒絕遷出,結果被票控,案件押後至今年11月1日開審。
全港有逾8萬間寮屋
本港寮屋發展可追溯至1940年代末,大量難民因國共內戰而湧港,在山邊及農地等用木及鐵皮建屋居住,越建越多。1953年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數萬災民無家可歸,港英政府才正視房屋問題,開始興建公屋。寮屋問題則由隸屬房屋署的寮屋管制組負責,即俗稱的「寮仔部」,自2002年起轉交地政總署管理。
港府於1982年、84年及85年進行大規模寮屋登記,詳細記錄每間屋面積及居住人口等資料,並在寮屋作紅字編號等。寮屋只獲暫准存在,不得改建、轉賣或進行不符登記之用途,登記戶主過世後只能直系親屬繼承。現時全港仍有逾8萬間寮屋。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