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香港自治的國際因素(《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 鄺英豪) - 鄺英豪

重思香港自治的國際因素
(《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 鄺英豪) - 鄺英豪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早前發表年度報告,批評中國不斷干預香港自治,持續侵犯一國兩制。報告建議美國政府,若香港自治繼續受威脅,便應考慮修改《美國─香港政策法》(下稱《政策法》)。這是主權移交以來,美方首次高調提及可能修改《政策法》,值得我們藉此重思香港自治的國際面向。
《政策法》是美國政府於1992年頒佈,訂明1997年主權移交後,美國政府繼續視香港為政治、經濟政策與中國不同的地方,繼續享有貿易優惠及進口美國高科技產品。北京老是批評《政策法》干預中國內政,卻從中獲得了大量好處。例如,由於美國將香港與中國區別開來,美國對敏感科技產品出口到香港的限制,就遠比到中國寬鬆得多,香港因此成為中國繞過出口管制,取得先進科技的重要渠道。
根據《政策法》,美國政府需要對香港的自治狀況,進行年度評估;曾有評論指2003年港府之所以擱置廿三條立法,正是因為北京考慮到《政策法》,以及香港的戰略價值,令其有所忌諱,不敢強行立法。
其實,除美國透過《政策法》持續監察香港自治狀况外,前宗主國英國也會每半年發表報告,歐盟委員會亦會每年撰寫報告──當然,香港自治地位本身實質上奠基於1984年簽定、並於聯合國備案的國際條約《中英聯合聲明》。換言之,香港自治與國際因素,一直以來都密不可分。
比較政治文獻一早指出,持續的國際監察,是自治政體得以持續的條件之一。二戰後,意大利國會通過南提洛爾(South Tyrol)自治法令,但在初期並沒有得到落實,南提洛爾人多次抗爭,奧地利(南提洛爾前宗主國)亦多次向聯合國遞交議案,要求國際社會關注。意大利政府於內外壓力下,在1972年開始修改自治法令,令南提洛爾逐步走向真正自治。巴布亞新幾內亞轄下的布干維爾島(Bougainville Island),在2000年成立自治政府後,也有賴鄰近國家新西蘭、澳洲、斐濟等持續監察。就連美國的自治政體波多黎各(Puerto Rico),能在1952年確立自治地位,也與聯合國在二戰後持續監察和積極跟進有關。因此,港大法律學院榮休教授、憲法專家佳日思在比較自治政體著作《Practising Self-government》中就指出,由於自治政體多在全國政治中處於弱勢,如要長期維持自治地位,實在有賴於國際社會的持續監察。
每當提及國際社會監察,香港人往往聯想到外國勢力等負面字眼。但香港要建立和維持真正自治,港人在思考中國因素以外,亦必須重思國際因素,以更立體的策略推進本土自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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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英豪
《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