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拖延 醫委會難開聆訊

公院拖延 醫委會難開聆訊

【本報訊】病人及家屬要投訴公立醫院醫生醫療失當或專業失德,可向醫管局或醫務委員會投訴,但只有後者才有權就醫生的執業資格作停牌處分。

醫管局賠償 病人多不投訴

有醫委會委員透露,不少病人因為醫管局主動提出補償協議,放棄向醫委會作出投訴;加上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向公院索取醫療紀錄時,往往被院方以各種原因拖延,致令近年需要聆訊的公院醫生個案近乎零。
據了解,醫管局有為病人及醫院服務購買保險,當病人循法律途徑向醫院投訴及索償時,醫管局傾向先以保險金賠償;若無法以保險金作補償,醫管局亦備有一筆款項應急。據悉,不少病人最終會接受金錢補償,並放棄向醫委會投訴。
但過往亦曾有病人家屬未能與醫管局達成協議,隨即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較為近期的是九龍醫院紗布封喉案,死者王肯構的兒子王冰蕓2012年初向醫委會投訴主診醫生專業失德,但醫委會去年8月以死因庭裁定其父死於意外拒絕受理。其後王冰蕓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決定,至今年3月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才稱重新審視個案。
有醫委會委員透露,近年醫委會向公院索取醫療紀錄時,往往遭院方以私隱理由,拒絕呈交資料,令不少個案在初級偵訊階段積存多年,仍未能決定需否聆訊,「可能十幾單先有一單(聆訊)」,認為醫委會有必要擴大權力,例如要求醫院在限定時間內呈交相關資料等。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