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警方受理較易蒐證

大律師:警方受理較易蒐證

【本報訊】女騙徒在網上訛稱以低價售賣HERMÈS名牌手袋騙財,警方暫接獲5名女子報案,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刑事案件處理,正展開調查。

疑犯或賠償損失

大律師陸偉雄直指警方受理案件,對事主無疑是一大好消息,相對由他們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警方在查案過程中更能夠掌握重要證據,把騙徒繩之於法。
陸偉雄解釋,若警方不受理案件,事件可能只當作金錢糾紛,受害人循民事途徑追討,要自己負責蒐證,證明實際損失。不過如今警方受理案件,蒐證工作全部交由警方負責,苦主毋須煩惱。他直指:「好多證據嘅嘢,警方有權攞到,但一般人攞唔到」,相信在查案過程中,警方更能全面和充份掌握重要證據。陸續指警方受理案件有一項撒手鐧,就是有權拘捕案中疑犯並作出警誡,「可能過程中疑犯會和盤托出,或者要講好多嘢畀警方知,而無論疑犯點樣解釋,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至於事主能否討回損失,陸稱疑犯面對警方調查壓力,「可能話一場誤會嘅,畀番錢當事人,又或者賠償番苦主損失,以減輕刑責」;即使疑犯無錢賠償,但受法律制裁,對事主也是安慰。
■記者黎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