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求職騙案屢見不鮮。警方指出,有求職者受聘時被誘騙以虛假工作證明等文件,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以賺取數百至數千元酬金,結果,求職者不但要承擔大筆債務,更會隨時因涉嫌參與詐騙而被檢控欺詐罪或虛假文書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由受害人變被告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王浩表示,警方近年發現有騙徒公然登報或網上招聘代申請貸款廣告,騙徒聲稱若求職者每次成功代申請貸款,求職者可獲數百至數千元酬金,騙徒會為求職者提供虛假糧單及工作證明等文件,然後陪同求職者往財務公司申請貸款,騙徒得貸款後逃之夭夭。
王浩又表示,「騙徒通常會按照約定畀酬金求職者,但並冇幫求職者償還貸款,當財務公司上門追數時,求職者先至知中招」。
他指出,相關受騙的求職者不但要承擔債務,更隨時會被檢控欺詐罪,由受害人變被告,「因為受害人明知向財務公司提交嘅文件係虛假不實,咁已經可能涉嫌觸犯欺詐罪或虛假文書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