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來的艷福,不一定人人受落。山東泰安就有一名男子報警稱,一名女子纏着自己好幾個小時,非要和自己發生關係不可,希望警察到場救自己。警員接報到場才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事發於上周六晚11時30分許,胡先生報警指,一名女子從當晚10時許纏着自己,一定和他發生男女關係,他利用多種辦法都擺脫不了,快要崩潰。警員到現後,發現一男一女還在那裡糾纏。那名女子在警員面前理直氣壯地的表示:「我就是喜歡他,我願意和他發生關係。」
據報警的胡先生表示,他有一份很好的職業,收入也很豐厚。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小倩(化名),之後小倩開始瘋狂的追求自己。胡先生說:「她本來有男朋友,我也有女朋友,但她全然不顧。採取多種辦法和自己發生關係,我實在沒有辦法。」
小倩則說,雖然各自有男女朋友,但都沒有結婚,交往並不違法。她又稱,自己今年初和胡先生發生男女關係後懷孕了,當時胡先生答應讓她墮胎,並答應給予10萬元(人民幣‧下同)經濟補償,條件之一就是讓自己離開他。但這10萬元胡某沒有一次過給小倩,而是每月支付一部份,這種藕斷絲連的方式讓小倩無法接受,更離不開胡X。兩人最後接受了警員的勸告,答應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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