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做業主不容易,樓價大幅度拋離購買力,固之然令上車困難,有首期想買樓又要跨過銀行按揭審批的重重關口,有實力不用借錢全付樓價買樓,住落竟然有人會冒認是業主賣自己層樓,雖然真業主無實際損失,但嚇到個心離一離就一定會。近日揭發的假業主賣樓行騙事件,以致一些年代久遠的類似騙案,事件的重點癥結都是樓價,平一點就有承接,多年前的一宗案件甚至是多人同時受騙,可見香港人為了買層樓可以如何義無反顧。
從前聽老行尊講,買樓連租約可免則免,無樓睇,如果單位甩皮甩骨,裝修使費一定甘,最怕租客不願走就更加有排煩。真的,從前有租務管制的「保障」下,租客惡過業主,租約完了不想搬,可以當業主冇到,有時想租客走,即使出盡滿天神佛九牛二虎之力都不得要領。現時租約期滿可以收樓,收租業主少了一份戰戰兢兢的感覺,但租客欠租仍然是有排搞的事件。
做收租樓業主固之然怕租客故意遲交租,甚至不交租,唔知因乜理由,租客搵日在單位內睇唔開,單位無啦啦變案發現場,就更加喊都無謂。雖然,一般凶案現場對住宅單位本身不會有結構上的損害,亦不會令樓契產生實質缺漏,過往不少例子是賣方即使隱瞞單位死過人,買方亦不可以此作為踢契理由。
不過,凶宅在心理上的影響就如經典鬼片一樣深入人心,影響買家的接貨勇氣,減低單位的轉讓機會,直接拖低樓價,極端的情況下是銀行不願意提供按揭,一般買家想買都無從入手。做大業主都可以十分麻煩,遇着一些逢霸權必打的熱血人士,收地都可以被升級為社會矛盾事件,輸掉公司形象慘過實質經濟損失。簡單一點去想,業主租層樓出去,租約完結後業主想收樓,但租客不想搬,反而指控業主打壓租樓自由,如果加租就話業主霸權欺壓租客,舊區地舖租客話業主一直不加租才是好業主。民粹觀念抬頭下的香港,做業主真的不容易。
記者:伍志輝